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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6-04-29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6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突出对重大现实问题、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的研究,着力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新型智库建设,形成一批重导向、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实施治晋兴晋强晋重大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2016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治晋兴晋强晋重大实践这个主题,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也可以自拟选题申报。

2.研究要求:要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总之,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3.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鼓励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鼓励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及充分应用。研究成果被中央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或被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的,或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的,且符合评奖规定的,可以直接报送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直接报送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理论文章奖,课题负责人或作者及执笔人直接列入我省“四个一批”人才理论人才候选人。

4.条件要求:(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报课题,须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2)正在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3)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4)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5)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6)申报本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省级课题;已经申报其他省级课题,且已批准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课题。

5.报送及时间要求:(1)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3份、活页5份。(2)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复印。申请书及活页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seaddy@sxu.edu.cn。请于2015年5月23日前报送社科处(办公一号楼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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