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01-09 来源: 作者:刘成虎 点击: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划办通字[2012]45号)的要求,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从7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要求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关于课题本身的要求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
2、《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3、《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5、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6、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
三、日程安排
1、2013年2月17日前,申请人从社科处通知附件中下载并填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
2、2013年2月18日-2月22日,各学院聘请本学科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论证;
3、2013年2月23日-2月24日,个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4、2013年2月25日-2月26日,社科处对《申报表》、《活页论证》形式审查(请申请者本人携带一份纸质《申报表》、《活页论证》前去社科处审查);
5、2013年2月27-2月28日,申请者将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的《申请书》、《活页》一式6份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xd@sxu.edu.cn。
四、其它事项
本次申报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收取项目评审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100元,重点项目每项150元,由社科处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