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山西省晋商学与区域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组织机构
当前位置: 首页 » 协同中心 » 组织机构

  一、中心理事会

  中心理事会为中心最高决策机构,由各参加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对全体成员单位负责。理事会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重大政策制定、聘任学术委员会、聘任平台主任,组织协调人、财、物等资源,为中心提供支撑条件和服务保障。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六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成员如下:

  理事长:刘建生

  副理事长: 王玉茹  李茂盛  杨  军  张世满  梁四宝  刘成虎

  二、中心组织机构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中心主任通过管理委员会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全面负责中心的运行和管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的战略规划和研究方向、统筹安排各平台创新任务、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管理自主科研经费、编写年度报告及进展报告和接受评估等。

  

网站地图帮助中心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